提醒:新车入户前上路须办临时牌

更新时间:2007-9-24 7:59:54   文章来源:专用特种汽车   浏览次数:

  交巡警部门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新购买的机动车辆入户登记前上路,必须先到车管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

  陈女士最近买了一辆新车,没想到刚开半个月就被交巡警查扣了,理由是该车还没有上牌,依照有关规定不能上路行驶。她不解:听说新车在购买3个月内是可以凭购车发票和保险单据等上路的,可为什么交巡警要扣车?

  交巡警支队支队长蔡军解释说,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尚未正式登记入户的机动车,需要驶出所在行政辖区的,其所有人还应当到当地车辆管理所部门申请办理临时行车证号牌。

  也就是说,市民购买新车后,在正式办理入户手续前需要上路的,应及时到当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在取得临时通行证后才能上路行驶。在此之后,购车的市民还应记得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正式的入户手续。

  据介绍,购买新车可以凭有关资料直接到海口车管所办理临时通行证或入户手续。其中机动车所有人到车管所办理新车入户的,须准备好下列资料: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携带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人携带身份证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附加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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